上杉明贤

我不过凡人中最微末的一个
却也妄图陪神祗从日出走去永昼


这里是我的失乐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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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定更
底线和爱豆都是易烊千玺
不尊重他的见一个拉黑一个
望周知

【凯千】烟花不易冷

# HE 不负#

# 520 的灵感    千视角#

# BGM《老人与海》《烟花易冷》

#校园向   勿上升#











我把我们所有的爱,归结为意外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

        对他第一次有了印象,是在小学六年级。




        因为小时候话多又不守纪律,被老师安排到最靠窗的位置,一坐就是一年。




        雷打不动的是自己,如流水一般的是同桌。




        直到换来他。




        他叫王俊凯。是我小学最后一个同桌,也是我人生第一个爱上的人。




        有这个想法的时候,我已经和他做了一个星期的同桌。




         刚坐在一起的那天,他的修正带坏了,我连头都不敢抬,也不敢去看他,却自告奋勇地想帮他修那个并没有大毛病的修正带。




        不记得他说了什么,又好像没说,总之我努力地修了,然后他就面无表情地把那个被扯成一团“方便面”的修正带扔进了垃圾桶,留我一个人快把头埋进课桌里。




       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正式交集,哪怕我们成为同班同学已经快六年。




        鬼知道我修了那么多修正带练就一身好技术为什么还是失手了,鬼知道我从没与他有过来往就忽然生出那种叫一见钟情的东西。




        后来开始和他熟起来。




        在上课的时候玩新买的笔,笔盖不小心弹飞出去,刚好夹在他无聊摆出的V字型手指中间,他笑得放肆,我喜得发狂。




        乐此不疲地继续游戏,看他心情极好地一次次帮我捡笔盖,我忽地想到了新学的词——“默契”。




        经常和他开玩笑,看他装作生气地拿一沓厚厚的书要拍我的头,也笑着抱头闪躲,哪怕他一次也没拍下来过。




        中午的时候趴在桌子上,偷偷地看他睡觉的侧脸,傻笑着幸福入眠。




        他打篮球很厉害,不像我,除了学习,什么都不会。体育课,下午,放学,他在操场上被阳光洒了一身,我在走廊上看着他欢喜不变。




        我开始找借口和朋友一起走只为跟在他身后,把时间花在与他有关的一切事情上。




        有一次我回头,见他正好望着我笑得耀眼,于是我记得,那是我有记忆以来的、最开心的一天。




        只是我没想到一个月那么快,我和他那么快就走到了小学六年的终点。




        我甚至来不及从他兄弟的身份中脱离,来不及和他说一句舍不得,我只能看着他背上书包头也不回地走出教室,没有一句再见。




        那个暑假,我绕一大圈经过他家门口去补课,幻想着和他再见面时的场景,我以为我们还会在一个班,就好像我固执地以为能见到他一样。




        所以我以为的、幻想的,都没有成真。




        同一个学校,一个四楼,一个二楼;

        他光芒万丈,我崭露头角;

        他交了女朋友,被人簇拥着从我对面走过,

        一个阳光灿烂,一个阴云密布。




        一切都在变,唯一没有变的,是我仍会站在阳台尽头看他打球,而这一看,就又是三年。




        三年里,我想尽办法要到了他的QQ,只不过,我发的消息他从没回过。




        那也没有关系,我想,我会等到他看到我的那一天。




        高中的时候,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分离。那所高中,他失之毫厘;那个他,我差之千里。

  


        好像是累了,决定要放弃,可惜,才和人说下定决心忘记,就被现实弄得措手不及。




        中午从食堂出来,被太阳照得用手遮住了眼睛,从篮球场中间穿过,不经意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,我压下惊慌,故作镇定地走过去。




        是他,我告诉自己,不要回头。上了台阶,终究忍不住躲在音箱后丢了魂似的看向他,看他与人谈笑风生,看他无意中往这边瞥了一眼,看他慢慢走出视野,我才知道,那一瞬间,我好不容易砌起的心墙,已经轰然倒塌。




        我本来想,如果我们在一个学校,无论结局怎样,都要奋不顾身地去尝试一次,哪怕以后连朋友都不是,也不能让自己后悔。可见到他的时候,我才发现自己只是找一个放弃的理由,为骨子里的懦弱和退缩。




        但,貌似老天也不肯给我这个机会。



 
        我找发小兼小学同学组织了那场同学聚会,不少人都去了,包括他。




        我坐在角落,看他越发成熟的模样,直至没人再点歌,我走上前,点了一首《老人与海》。




        当年他喜欢的,我也喜欢,下课哼这首歌的时候,他还笑我口齿不清,我让他唱,他却不上当。




        现在我唱,他好像听得入迷,歪着头,一副诱人犯罪的好看模样。




         我取下话筒,递给他,装得滴水不漏。




         “你还喜欢这首歌吗?”




         他朝我眨眼,笑得毫无防备。




         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?”




         我垂眼,该说的话却卡在了那一个越不过去的点。




        “你以前说过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如果我是女生,如果我早几年认识他,如果我当年说了挽留,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。




        不可能的,我一字一顿说给自己听,痴心妄想。




        “是吗?”




        他低头笑了笑,好听的声音从我左耳进,东绕西绕直往心里去——




        “那我有没有说过,我很喜欢你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从你把笔盖抛到我手上的时候,我就开始喜欢你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我知道这不对,可我就是喜欢你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放学的时候,我特意走慢一点等你,但你一次也没有走到我身边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每次打篮球,我都会找你看得到的场子,进球的时候,第一个看的就是你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但是你看别人,看云,就是不看我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我那时候很生气,故意接受了女生的表白,故意从你面前走过去,想让你也体会一下我的不好过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但你还是不看我,像陌生人一样就走了过去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我以为你不喜欢我,以为之前你对我的不一样都只是我的错觉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可是你知道吗,去新高中报道那天,我死党告诉我,他找回游戏号的时候发现你把他当成我,还给他小号发了几百条消息说你想我,天知道我有多高兴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那天我去你的学校,你同学说你不在教室,我到处找,就是找不到你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“我差点就以为你故意躲着我了,没想到居然在操场上看到你。”




       “我知道你躲在那看我,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。”




       “所以今天我请假出来,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。”




       “难得喜欢上一个喜欢自己的人,就不要错过了。”




       “我们认识这么多年,是不是也该在一起了,千玺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是陈述句,我盯着他的眼晴,没有我害怕的戏谑,只有不容置疑的肯定。




        “好,”我听见自己说:“很高兴再遇见你,很高兴……和你在一起。”




        他弯起那双好看的桃花眼,牵着我的手,点了那首《烟花易冷》。




        我清楚地记得他唱的最后一句——




        “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”




        我想,真像命中注定。











其实本来是写BE的
可今天是5.20啊两个傻子都相遇六周年了
那就让结局圆满吧哪怕不甜
要幸福啊,我的宝贝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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